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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会见刑事律师
  • 广州刑事辩护会见刑事律师
  • 区域:越秀 东风东 223.74.69.* 广东省移动
    • 联系人:刘俊晓律师
    • 微信:13512797164
    • 邮箱:1532250247@qq.com
    • 电话:1351279****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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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晓律师执业十余年,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曾任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监事会副监事长,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业务,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技能。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为其提供如下法律咨询:
(一)解释、说明刑事诉讼法律及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解释、说明民事诉讼法律及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办案机关应在其具体办案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律师的会见申请并办理律师会见的相关事宜。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在监管场所内进行,办案机关和看守部门应提供适合的会见场所。
律师会见时,办案机关或看守部门的在场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律师的正当会见。
办案机关和看守部门应当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当的时间和次数,律师应当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部门关于工作时间和作息时间的规定。

多数犯罪嫌疑人是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被抓的,直到办案人员发来通知书时,家属们还蒙在鼓里。甚至于根本不相信自己的亲人会犯罪。至于案件的真实情况就更是一无所知了。此时家属们*想了解的就是他们的亲人到底犯了什么罪,到底有多轻或者有多重,到底什么时间才能让他恢复人身自由等等。但他们只能是道听途说,就算有些家属急急忙忙花钱找门路,能够很快得到一些案情,但也只能是传来之说。别人怎么说他们就只能怎么听。心里根本就没有底。等到自己的亲人*后被判刑了,才真正了解到全部的案情。
受君之托,忠君之事。接受了委托和律师费用就意味着责任重大,不敢有任何的疏忽大意。真正把委托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事必躬亲,从实体和法律程序上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证据,尽心尽力去办案。以最小的成本和最快速度实现维权之目的.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楼全层;交通路线:公交车站:正骨医院站下车即到;地铁:广州地铁一号线农讲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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